据TA报道,曼联当初为签董方卓花费的转会费,全部被收回。这是因为合同有一项条款,如果转会曼联后,曼联方面不满意,将获得退款。
\n\n2004年,曼联签下当时在大连实德效力的董方卓,据悉最初的转会费为50万英镑,根据浮动条款最高可达350万英镑。
\nTA表示,尽管曼联为董方卓付出的转会费超过了最初的50万英镑,但这笔钱最终他们都收了回来,这是因为最初双方达成协议时,曼联加入了这样一条条款,即在转会曼联两年后,如果曼联方面不满意,他们将获得退款。
\n大连实德当时同意了这一条件,原因是他们相信董方卓能够在曼联取得成功,另一方面是即便转会费赔本了,和曼联做生意本身就是一件很有价值的事情。
\n作为董方卓的前队友,弗莱彻表示:“这对董来说很难,因为那个时期的曼联,位置竞争非常疯狂。董本身是很有东西的,他很有侵略性,很快,射门也很棒,有很多很棒的特质,只是他仍在学习比赛方面的东西。”
\n“自信对于任何年轻球员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一部分,尤其是当你在语言和文化变化中挣扎的时候,很难说某个人不够好,在曼联的时候他并不是和俱乐部有着天差地别的存在。”
\n“我看不出任何他在其他地方不会取得成功的理由,但我认为他回到亚洲后,我们再也没有看到或者真正听说过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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